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和财经院党委的指导下,我会进行整改。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。我会同意恢复下列二级机构:
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,
中国市场学会批发市场发展委员会,
中国市场学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业委员会。
特此说明
中国市场学会
2024年2月26日